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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简讯:规范机动车停放!这条“生命通道”,不得占用!

时间:2023-06-06 03:56:15 来源:北京房山官方发布

近日


【资料图】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

《关于禁止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要求所有单位和个人

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规范机动车停放

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通告中指出:

❖为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消防部门将对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开展治理。

❖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

❖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劝阻制止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经通知驶离后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机构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拖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机动车。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为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

区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区交通支队

对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开展专项治理

一、每日安排检查组,深入社区、商市场周边等对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的驾驶人予以劝导警告,并督促车主立即将车驶离;对车主不在现场的机动车,由交警部门电话告知其立即驶离;对经通知驶离后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广泛开展宣讲活动,让居民群众了解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的重要性。

三、督促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督促小区物业等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排查,一旦发现有消防通道停车占用行为做好劝阻工作。

通告全文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禁止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和其他救援车辆通行的道路,是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生命通道”。为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有效治理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应依法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巡查检查,及时劝阻制止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机动车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经通知驶离后拒不改正的,消防救援机构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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