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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9 日,河南管城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件判决引发网友关注。张某约赵某、刘某一起吃饭,刘某约了李某,李某带上了山某一块赴宴。后张某和刘某及赵某三人一起前去 KTV,通过监控视频显示,赵某在 KTV 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三人离开 KTV 时,张某叫了被告邱某所驾驶的出租车接送赵某离开,张某向邱某支付车费 60 元并告知司机邱某大概的送达地址。邱某将赵某送达至其居住的隔壁小区门口后,张某又支付其 50 元钱让邱某送赵某上楼回家,在邱某收到钱款后录了现场视频通过微信发送给张某,该视频显示赵某并未进入小区。后邱某并未按照张某要求护送赵某回家而自行驾车离开。赵某被路人在河里发现。经鉴定,赵某系溺水死亡。法院酌定死者赵某对其死亡后果自行承担 80% 的过错责任。出租车司机邱某收取委托费用后未完成委托事项,故根据其出租车司机的身份及其所负义务,确定其承担 5% 的责任比例,赔偿 5 万元。二审维持原判。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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